推動文旅紓困“六項措施”等政策措施落地見效,有效扶持文旅企業紓困解難。日前,市文廣旅局決定開展扶持旅游景區和鄉村旅游重點村提質擴容項目建設申報工作,重點支持旅游景區公共服務、景區游覽、創新發展及旅游鄉村公共服務、智慧旅游、民宿建設等,引導景區、鄉村提升文旅產品供給和服務保障能力,加大創新開發,拉動游客消費,進一步提高經營效益和綜合管理水平,助力克服困難,加快恢復、創新發展。
01申報范圍
全市國家3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提質擴容項目,主要包括3類:
1. 景區游覽道路、旅游廁所、消防應急、游客中心等公共服務提升項目;
2. 旅游演藝、沉浸式文化體驗、文創購物等景區游覽及二次消費配套項目;
3. 數字化產品開發和智慧旅游景區建設等創新發展項目。
全市國家級、省級鄉村旅游重點村提質擴容項目,主要包括3類:
1. 重點村村域范圍內游覽道路、旅游廁所、游客中心、停車場、標識體系等公共服務提升項目;
2. 智慧鄉村旅游建設項目、鄉村游覽或消費配套項目;
3. 旅游民宿建設或提升項目。
02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單位為依法依規經營的企業,并積極落實“限量、預約、錯峰”疫情防控要求,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無重大旅游安全、意識形態和生態環保責任事故,無重大游客投訴事件。財務制度健全,會計核算規范。申報單位、申報項目應符合信用、財稅等相關各項管理制度規定,并作出書面承諾。
(一)項目條件
1. 景區類申報主體須是在我市工商部門依法登記注冊設立的3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重點村申報主體須是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設立的鄉村管理機構或企業(村莊運營公司、項目投資公司、旅游民宿私營企業主或運營公司);
2. 申報項目須是2021年以來新建、續建或建成使用項目;
3. 申報項目原則上一個申報主體只能申報一類項目,景區類項目總投資額原則上不低于300萬元,重點村類申報項目總投資額原則上不低于100萬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
1. 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信用審查,項目單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
2. 符合《常州市市級政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被禁止申報本專項資金項目的;
3. 同一主體同一項目2021年以來已經獲得省、市財政其他類扶持資金支持的;
4. 申報單位完整運營未滿一個會計年度的;
5. 項目申報主體與項目實施主體、資金使用主體不一致的(母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共同實施的項目視同主體一致);
6. 申報企業2021年度未實現營業收入的;
7. 近年來,項目單位發生重大旅游安全、意識形態、生態環境責任事故,或重大游客投訴事件的;
8. 已申報2022年度常州市市級文化和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產業發展類)項目的同一企業。
03扶持方式
景區類根據項目總投資額與建設內容情況安排補助資金,項目補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項目總投資10%,單個項目原則上補助上限為30萬元。
重點村類根據項目總投資額與建設內容情況安排補助資金,項目補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項目總投資10%,單個項目原則上補助上限為10萬元,1個重點村除旅游民宿項目外只能申報1個項目。
04申報與評審公示
1. 各項目申報單位向所在轄市(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申報,各轄市(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組織開展申報資格、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審核,優先推薦手續完備、運作規范、績效顯著,具有較好示范引導作用的建設項目。
2. 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組織開展專家評審與現場抽查,形成項目推薦意見。評審中發現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補助資格。
3. 補助項目清單確定后,公示5日無異議的,由市財政局會同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下達項目補助資金。
05申報要求
1. 項目申報材料的內容及編寫必須符合通知有關要求,做到內容完整、條理清楚、數據準確。申報材料按要求裝訂成冊。報送材料包括:項目申報表(附件1)及相關附件紙質材料一式2份,電子版1份。
2. 項目申報實行承諾制。申報單位須填寫《申報信用承諾書》,并據實提供申報材料。違反或不履行承諾責任的,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查處,并收回扶持資金。
3. 各轄市、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按照規定的申報范圍和條件,精心組織項目初核和推薦,于2022年4月28日前將申報文件及相關附件材料報送至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聯系人:市文廣旅局資源開發處 莫晨陽 施月勇
聯系電話:85686351 85686357
《2022年扶持旅游景區、重點村提質擴容項目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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